在臺中中山醫學大學兼診,比較多會看到中南部的病友,早上有位從臺南某大醫院手術及碘131治療完後,病友自己覺得怪怪的,因為她抗甲狀腺球蛋白抗體陽性而且術後測量2次,分別是540 , 433(參考值 4.1)
幫她追蹤的醫師不願意再幫她追蹤抗體,只建議再作一次大劑量碘131治療。
她的問題是這次治療是必要的嗎?
看完她的資料,原來她的病理診斷是濾泡癌 3公分,合併有橋本氏甲狀腺炎,去年8月手術,9月正子檢查,10月放射碘 120 mCi。
她的原主治反問多作一次放射碘治療不好嗎?
我的原則是需要放射碘治療時絕對劑量要夠,但沒有必要的放射碘當然不要用,尤其年輕女性(這位病友 才33歲);如果測到連續抗體上升(至少测3次以上,而且有意義"超過10-15%”的上升)可以考慮再作一次。再者先前的這位病友碘131治療後掃描,只有甲狀腺床(thyroid bed), 沒有肺部或骨骼轉移病灶,所以也不支持再次碘131治療。這位病友不知甚麼緣故在手術後接受了正子檢查,雖然有甲狀腺床的葡萄糖吸收,但這樣子的結果只能說是開刀後局部發炎或是殘餘組織,也不能支持這位病友再作一次碘131治療。